台灣竹塹電子報

綜 合 新 聞
名  稱: 新竹縣頭前溪流域灌區(竹北市、竹東鎮、芎林鄉、橫山鄉)及湖口鄉、新豐鄉部分屬石Ⅱ灌區者,一期作停灌自1月7日起受理相關補償
日  期: 2021-01-06 至 2021-01-19
內  容:   【記者楊環/新竹報導】2020年無颱風侵台,降雨量為歷史平均值2至6成,因應56年來最嚴峻的水情,旱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分別於去年底及今年初陸續決定臺中、苗栗、新竹及桃園地區水庫灌區5萬6千公頃農田於 110 年第一期作實施停灌。
 
  農業處並指出,農委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事業區域內之桃園市新屋區及楊梅區,以及新竹縣新豐鄉及湖口鄉之農田有7,174公頃,已於109年度參與水資源競用區第一期作休耕轉作及第二期作停灌,基於公平原則,今年一期作將優先予以供灌。農田水利署將積極運用埤塘水源、透過抽取溪水及區域排水、精密配水、加強灌溉管理等措施,期能順利完成該區域一期作灌溉。
 
  新竹縣本次一期作停灌範圍為頭前溪流域灌區(竹北、竹東、芎林、橫山等鄉鎮)共3375公頃,及屬石Ⅱ灌區之新豐、湖口鄉部分區域(分別為新豐鄉132公頃、湖口鄉1303公頃)。縣長楊文科提醒公停灌範圍內的實際耕作者,於1月7日~26日(假日無休)到農委會農田水利署新竹管理處及石門管理處各工作站申辦相關補償。
 
  公告停灌範圍內之實際耕作者申請補償有兩種方案,農民可擇一申報。一.不種稻作,且種植符合「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之綠肥、景觀或各項獎勵作物者,每公頃補償9.3 萬元。二.不種稻作,且辦理翻耕或種植非獎勵作物或由農田水利署管理處供水養殖者,每公頃可補償8.2 萬元。
 
  停灌區內之農民可於受理期間到農田水利署新竹管理處及石門管理處各工作站申辦,攜帶並填寫的資料包括1.身份證或戶口名簿,2.印章或簽名,3.農會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4.切結書等相關文件。相關停灌補償及救助措施相關問題,可洽詢農委會農田水利署新竹管理處及石門管理處各工作站專線。
 
  另外, 農委會針對這次受停灌影響的育苗業者、代耕業者及稻穀烘乾業者,也有相關救助措施,施行辦法待經濟部及農委會公告後實施。針對農民因停灌導致償還農業專案貸款有困難者,本金償還期限可展延6 個月,展延期間利息由政府補貼。
 
  農民如有停灌補償及救助措施相關問題,可洽詢農委會農田水利署新竹管理處及石門管理處各工作站專線:
新竹管理處    楊德川股長    03-550-6999#302
新竹工作站    洪宗宏站長    03-532-4871
竹北工作站    賴穎萱站長    03-555-2027
竹東工作站    蔡宗展站長    03-596-2022
芎林工作站    劉興聲站長    03-667-1015
 
石門管理處    徐同麒股長    (03)4927713#127
八德工作站    彭任宏站長    (03)3807847
中壢工作站    姜世棋站長    (03)4370339
過嶺工作站    許陳炎站長    (03)4902149
楊梅工作站    傅家俊站長    (03)4823383
富岡工作站    徐登輝站長    (03)4721384
湖口工作站    楊中平站長    (03)569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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