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竹塹電子報

綜 合 新 聞
名  稱: 新竹特展「從迫害到平反—民主與人權之路」人權路漫長,行政機關應勇於承擔
日  期: 2019-11-18 至 2019-12-01
內  容:   【記者陳建佳/新竹報導】〈從迫害到平反—民主與人權之路〉新竹特展假辛志平校長故居舉行以來,已邁入第三天。透過珍貴的歷史照片,揭開威權體制下人權受迫害的悲劇,如今雖然走過威權,然而,人權的迫害依然存在。在與學者專家的座談會,邀請到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人權觀查員高先生、上市公司資深副總Hendrick Lam以及科技研發機構資深研究經理等專家與民眾深入分享,解讀司法與稅制如何在人為的操縱玩弄下,重現威權、剝奪人民的生存或財產權。
 
  高先生以太極門冤案為例,提到該案已於民國96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判決確定,無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國稅局未依職責調查,僅憑檢察官起訴資料,即開單課稅並重罰,且不當課稅處分也沒有依法院判決撤銷,違法的課稅處分至今20多年了,仍凌遲著被害者。
 
  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說,太極門的確是個冤案,那時侯寬仁檢察官很囂張,儼然像司法藍波一樣,除了公然違反偵查不公開外,那時還有國小老師,被莫名消失一個禮拜,明顯的濫權起訴案,卻因為人為因素,沒有受到任何懲處。其實只要行政機關肯承認錯誤,事情很快就解決了,卻沒有一點點的擔當。台灣要走向法治國家還有很長一段路。政府做不好,人民要站出來,人權靠一點一滴爭取,明年大家用選票革命,讓台灣做自己的主人。
 
  Hendrick Lam連續兩年參加全球納稅人協會(WTA)在國際舉辦的年會,分享稅務人權的重要性,提倡良好的稅制應該是:中立、簡單、透明和穩定四個準則。例如美國曾在1990年代末經歷過 IRS 霸凌納稅人的黑暗時代,但美國政府聽到人民的聲音,決心改革,通過納稅人權利法案,如今10條稅務人權法條,明列在網站上,完全公開透明。Hendrick亦指出在太極門案中,起訴書只是待證事項,且起訴書後來被法院裁定無效,不能做為課稅依據。國稅局應遵守司法三審無罪無稅的判決結果。他提到WTA 的 Prof. Christopher Lingle 曾嚴詞地痛斥,國稅局徵收超過應付稅金是嚴重的犯罪行為!
 
  洪姓經理人提到現行的稅賦制度,稅務人員有稅務獎勵的誘因,故而開出違法的烏龍稅單,逼企業「協商」「多少繳一點」,但企業在不堪負荷下可能關廠或轉往國外投資。再者,當收到不合理的稅單,要走稅務行政救濟時,必須先繳一半稅額之擔保,否則就被強制執行,剝奪人民訴願權利。另外,法官因不熟悉稅法,判決書常以國稅局的答辯書為主,無法做出合法、合理、合情之公平仲裁,造成人民勝訴率低於6%。因此社會成本不斷拉高,經濟發展不斷衰退。先進國家都不餘遺力地改善賦稅人權,保障國家經濟發展。加拿大稅務局在過去四年裡,對44000名稅務局員工中的1000多位失職人員進行懲處,值得台灣借鏡。
 
  稅災戶張小姐分享,父親往生後,收到地價稅稅單,詢問母親也不曉得有這土地。4、5年後,收到法院行政執行處的公文,說要扣押拘提甚至限制出境,不得已先行繳納。想要辦理土地繼承,地政局不認定國稅局的繳納憑證,寄公文要求她證明同筆地價稅之土地確實為父親持有。往返一年多,才證明是烏龍稅單,而要退稅時,因為遺產繼承人很多,還得想辦法證明,當初的稅是張小姐本人親自繳的,造成納稅人的莫大財務負擔及精神壓力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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