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竹塹電子報

綜 合 新 聞
名  稱: 關於新竹市公道三新闢道路工程用地取得協議會,市府說明
日  期: 2019-10-03 至 2019-10-16
內  容:   【記者陳建佳/新竹報導】針對3日公道三拆遷受害戶市府陳抗指出,當初公道三案在營建署闖關二次都失敗,因此,以竹市副市長沈慧虹為首的市政團隊,到拆遷受害戶家裡要求拆遷受害戶顧全大局,幫忙到營建署背書,爭取公道三案的通過,所承諾的一、以地異地;二、不貼單價貼坪數;三、地上物市價補償;四、先建後拆等4項跳票,加上新建物一坪最少需8萬元,市府卻只補償5萬餘元,根本不敷支付新建物,指摘市府是詐騙集團一事,市府於事後發佈新聞稿說明稿宣稱「程序已經走完,一切依法」。以下為新竹市政府新聞科發布新聞稿說明全文
 
  新竹市公道三(竹光路延伸銜接至景觀大道)新闢道路工程,已於108年9月30日召開2場用地取得協議會,針對議員及拆遷戶關心之用地取得協議價購同意書繳交時間,其用地取得協議會之開會通知單、補償相關資料(包含同意書),皆已在108年8月21日即以雙掛號寄送,至10月7日同意書截止收件期間,至少有一個半月供拆遷戶知悉,並無倉促未給予充分時間考量之情事。
 
  工務處表示,有關議員及拆遷戶希望先建後拆之方案,市府已充分檢討分析,若由市府統一興建,建築設計無法滿足每個人的需求,若由拆遷戶個別興建,時程無法統一,勢必將增加公道三新闢工程開闢不確定性;為此,本府辦理〈新竹市辦理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修訂作業,亦獲得新竹市議會支持通過,提高全拆戶補助費用,發給每一門牌72萬元之房屋租金補助費。
 
  另外,在該次修訂作業中,為讓重建價格補償費盡可能與市價拉近,除前述房屋租金補助費提高,房屋重建單價標準也比照台北市政府之重建單價為參考值,辦理提高,各項目提高幅度平均30%以上;針對非合法建物(無法提出證明文件之建築),補償比例更從50%提高至70%予以救濟;市府透過制訂完善安置計畫、提高拆遷戶補償金額等多方措施,盼以最合法合理且公正的補償條件保障拆遷戶權益。
 
  工務處指出,為儘速辦理安置計畫,符合安置資格者,抽籤選配安置土地前必須確認取得協議價購同意書及訂約,預計108年10月28日將辦理抽籤,目前多數民眾於用地取得協議會結束後,即陸續繳交用地取得協議價購同意書,同意書繳交期限將至108年10月7日截止,請拆遷戶注意繳交期限,以免影響抽籤選配安置土地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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