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竹塹電子報

綜 合 新 聞
名  稱: 新竹縣住宅家電 (冷氣機及電冰箱)汰舊換新補助 9月23日重新開始受理
日  期: 2019-09-22 至 2019-10-05
內  容:   【記者楊環/新竹報導】新竹縣政府為鼓勵民眾共同參與政府的節電政策,與經濟部攜手辦理住宅家電汰舊換新補助活動,規劃住宅經常使用且較為耗能的老舊冷氣機及電冰箱,以提供補助款的方式協助民眾進行汰換,每台冷氣機或電冰箱最高可補助3,000元。
 
  自108年3月25日公告「新竹縣住宅家電設備汰換補助作業計畫」並開始受理補助以來,因民眾熱烈響應此一汰舊換新的節電政策,使第1期原規劃補助冷氣2,000台及冰箱1050台之經費於開辦後2個月內即全數用畢,無法續行辦理,經常有期待參與節電政策之民眾向新竹縣政府表示應續行開辦此一節電活動。
 
  新竹縣政府為順應縣民期待,已調整新竹縣的節電施政方向,對於住宅家電汰舊換新部分,除擴增第1期原規劃冷氣機及電冰箱台數外,另將加碼第2期補助數量,自108年9月23日起開始受理補助申請,並追溯至購買日期107年12月7日,預計可再受理補助冷氣機8,000台及電冰箱4,100台,請民眾把握本次機會,共同響應節電政策。
 
  新竹縣政府提醒,縣政府的住宅家電補助只限「舊機換新機」,單純新購冷氣機或電冰箱無法給予補助,又新機須為節能效率標示為1或2級的各廠牌產品。民眾辦理汰舊換新補助申請時,應攜帶申請人私章,提供包括電費收據(用電種類顯示「表燈非營業用」)、購買發票、產品保證卡、能源效率分級證明、廢四機回收聯單、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等;另特別提醒,重新開始受理之住宅家電汰舊換新補助仍維持同一用電地址只限申請5台之限制(指購買期間於107年12月7日至108年12月31止),但取消申請1次為限及需檢附施工前中後照片之規定,亦及已簡化申請表格,俾利民眾順利參與本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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