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竹塹電子報

綜 合 新 聞
名  稱: 這樣的「優渥賠償」,寧可不要,他們不要拐帶騙之後的施捨
日  期: 2019-08-09 至 2019-08-22
內  容:        【記者楊環/新竹報導】「新竹市辦理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提高補償標準,被喻為公道三條款,包括:「房屋重建單價標準」比照台北市政府標準辦理,提高幅度平均30%以上;針對無法提出證明文件之建築,補償標準也將由50%提高至70%給予救濟;房屋租金補助全拆戶,也將給予每一門牌房屋租金補助費72萬元,是過去未曾有過之優渥措施,惟拖延30年的公道三拆遷案受害戶是否領情,仍待觀察。

       公道三自救會指出,30年前公道三徵收戶被劃入都市計畫必須拆除時的感覺,迄今難忘,求助無門、公部門步步進逼,逼使他們必須自救。

       自從竹市政權輪替後,當局拐帶騙,要受害戶一同到內政部營建署背書,市府高層信誓旦旦承諾,一切她說了算,就在內政部營建署通過該過拆遷案後,立即撇清責任稱已經將業務交出,就此避不見面,與前朝時期的求助無門無異。

       令自救會難釋懷的是30坪的房子,被徵收後政府撥地重建卻因為建蔽率只能搭蓋18坪,加上當初上內政部營建署時拆遷戶要求先建後拆的承諾迄今也成了羅生們,直到現在仍然說不清楚賠償數額,室內裝潢查估草率,市府的態度卻因此引起拆遷戶的質疑與不滿。

       自救會強調,他們合法的房子,為了配合政府的公共建設而被政府徵收拆除,卻落得如此下場,他們表示,這樣的「優渥賠償」,寧可不要,他們不要拐帶騙之後的施捨。因此公道三拆遷案市府修改了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提高賠償金額,但是拆遷戶買單否仍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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