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竹塹電子報

綜 合 新 聞
名  稱: 有關本市建功國小特教班教師疑似體罰案 教育處說明
日  期: 2019-03-12 至 2019-03-25
內  容:   【記者楊環/新竹報導】竹市某國小集中式特教班疑似體罰學生情形,經學校調查及教師評議委員會決議結果為:2位教師依規輔導2個月,但其中一位是為累犯,市府已退回並要求學校教評會依法評議是否解聘、停聘或不續聘該師。另助理員(約僱人員),本府已於3月11日召開專案考核會議,考核丙等予以解僱。教育處強調,新竹市對兒童體罰或不當管教行為採最高標準檢視,將嚴格檢視教評會審議程序。
 
  教育處表示,1月21日接獲家長投訴本市某國小集中式特教班2位教師及1位助理員公然侮辱家長,立即函請學校協助了解並依法查辦;家長再於2月19日投訴該班有疑似體罰學生、公然侮辱家長、無法顧及學生安全、無特教專業等情形,事發後市府已要求學校盡速依「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辦理,並加強巡堂、安排人員入班觀課,並多次函文、電話追蹤調查進度及該校教評會審議進度。社會處也接獲通報並依規進行了解,提供關懷及必要協助。
 
  本案遭投訴的包含2位教師及1位助理員,其中王姓教師助理員係屬學校約僱人員,本府已於3月11日依據學校調查報告及「新竹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第8點規定,召開王姓助理員專案考核會議,決議考列丙等予以解聘。
 
  另2位教師因適用教師法,由學校調查及評議結果尚無體罰事實,但班級經營欠佳、言語失當、教學行為失當、親師溝通不良行為,依「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規定,輔導2個月。學校後續將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最重可記過處分。
 
  惟經本府檢核2師情況不同,其中曾姓教師去(107)年因體罰學生有具體事實,已經學校教評會以教學不力為由依法輔導2個月,依同法同一事由曾經輔導,三年內又再犯者,視為輔導無效,市府已退回該校教評會,敦促學校教評會進行評議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並報府核准;另一位陳師因是初次依法輔導,若輔導無效則由教評會依規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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