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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竹檢警五、六、日連續出擊,動員人數規模空前 查獲吳姓竹東鎮長候選人大型金字塔型現金賄選案、竹東淪陷
日  期: 2018-11-17 至 2018-11-30
內  容:   【記者楊環/新竹報導】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張瑞玲、葉子誠、廖啟村於107年11月16日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新竹市調查站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四大隊,查獲新竹縣竹東鎮某鎮長候選人涉嫌假藉發放文宣工資費用為名對里、鄰長及里民進行賄選。經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該鎮長候選人,法院認有羈押之原因但無羈押之必要,裁定以 70 萬交保候傳。
 
  地檢署於日前偵辦竹東鎮某鎮長候選人涉嫌賄選時,即再接獲情資檢舉,指稱新竹縣竹東鎮另一鎮長候選人亦以相同手法,假藉發放文宣工資費用為名對里、鄰長及里民進行賄選。
 
  案經地檢署檢察官張瑞玲、葉子誠、廖啟村組成辦案團案,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新竹市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四大隊組成專案小組,立即搜證認情資屬實,遂於昨日拂曉出擊,發動搜索,同時拘提該鎮長候選人並傳喚候選人親屬、競選幹部、里、鄰長及里民等共168人,且查扣金融帳戶、手機及名冊等證物。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該鎮長候選人坦承發放現金予里、鄰長,檢察官認有串證之虞而有羈押必要,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院今早裁定以新台幣70萬元交保。另檢察官諭令某陳姓樁腳5萬元交保候傳,涉案人員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共計11萬2000元。
 
  針對上開查扣名冊進行比對後,地檢署檢察長徐錫祥與承辦團隊檢察官討論後,指示選舉案件應掌握時機,承辦檢察官立即決定犧牲假期,於今、明二日再行傳訊涉案人共420人,且不排除有再行發展之可能。徐檢察長立即報告檢察總長江惠民,協請法務部調查局呂文忠局長調派調查局局本部10名精英人力支援,同時率領該署全體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書記官等全力支援偵辦此案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新竹市調查站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四大隊專案小組成員亦全部停止休假,連日連夜投入此案,備極辛勞。
 
  本次選舉新竹縣竹東鎮鎮長候選人僅2名,現均因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由本署偵查中。本署秉持團隊辦案精神,仍持續不懈針對賄選犯行強力偵辦。故再次呼籲候選人,賄選乃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最重可判至10年,切勿以身試法。同時請民眾踴躍檢舉賄選拿奬金,講清楚賄選的人、事、時、地、物,檢舉賄選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24-099及本署檢舉LINE QRc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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