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竹塹電子報

綜 合 新 聞
名  稱: 107學年度第1學期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10月1日起受理申請
日  期: 2018-09-24 至 2018-10-07
內  容: 記者楊環/新竹報導
    新竹市政府為協助本市低收入戶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特辦理「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審查標準不以學業成績而採身份資格認定。本次申請日期自107年10月1日起,至10月25日止,請符合補助資格民眾把握時效,依期限內至各區區公所辦理。
 
    教育處表示,凡持有本市區公所107年度核發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且滿25歲(含)以下並持續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高中職校及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在學之低入戶學生家庭,每學期核發5,000至20,000元不等之助學金。為便利簡化申請文件的提供,本市現可由申請人簽具同意書委託單位(區公所)業務窗口代為調查戶籍等書證謄本資料,倘若有需要的民眾請多加利用。
 
    教育處提醒民眾,申請助學金時,應備齊以下文件:(1)公所核發之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2)國中小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高中以上學生請檢附有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或註冊證明書、(3)有效之受款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為加速申請程序,民眾可先至新竹市教育網(http://www.hc.edu.tw)活動連結—助學金申請處下載申請表填寫並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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