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竹塹電子報

綜 合 新 聞
名  稱: 「拔財」假消息被作文章 疑是烏龍電話所引起 許明財痛恨惡毒藏鏡人 要媒體指出消息來源
日  期: 2018-05-15 至 2018-05-28
內  容: 楊環/新竹報導
有心人操弄「拔財」假消息,經查,疑是有人利用一通烏龍電話來借題發揮;而所謂「獨家報導」的某媒體,也跟著自拉自唱,並未盡到真正平衡報導的責任。因此,許明財希望該媒體指出消息來源,否則,不排除提告。
 
許明財強調,之所以提出這項聲明,並非針對媒體或記者,而是要揪出幕後的藏鏡人。因為,此一消息明顯是有心人在操弄,所造成的影響和後果,已經觸犯選罷法104條:「「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這種惡毒而蓄意扭曲事實的藏鏡人,必須交出來,並繩之以法。
 
許明財說,該「獨家報導」媒體,只要誠實說出是誰告訴他們這項消息,他就不追究媒體和記者責任。否則,就會讓人懷疑他們是和藏鏡人為「犯意聯絡」,應視為共同正犯。
 
他表示,根據「yahoo新聞」、聯合報等媒體,本月15日報導,吳敦義是卸任副總統,由國安系統維護,但新竹市警方已回覆「不清楚有吳敦義來新竹市的消息」。而且,上周三、周五,兩度和秘書長曾永權見面,為何被說成「見面未果」?實在令人懷疑,該「獨家報導」媒體是:「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
 
許明財也不滿的說,該「獨家報導」的媒體,不知檢討所犯的錯誤和過失,在已知是假消息後,尚且於本月15日發布新聞,自稱是:本報獨家報導國民黨新竹市長選舉「拔財」效應擴大。請問,既知是假消息,還沾沾自喜,說是「效應擴大」。這種在傷口上撒鹽的手法,應該嗎?厚道嗎?  
 
還有,該「獨家報導」媒體所指稱的「拔財」消息,「用膝蓋想」也知道主管單位是「中央黨部」。那媒體記者為何不向中央黨部查證?反而只顧自拉自唱,還找地方黨部「查證」,這不是犯了媒體報導上的「假平衡」禁忌嗎?這樣的查證手法,盡責嗎?稱職嗎?
 
許明財指出,另有媒體亦報導,中央黨部秘書長曾永權和他聯絡時,黃姓秘書誤撥一通以前他任市長時的市長室電話,亦被猜測是引發耳語的來源,但市府卻未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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