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竹塹電子報

綜 合 新 聞
名  稱: 年節來新竹市吃米粉 民眾安啦
日  期: 2018-02-02 至 2018-02-15
內  容: 楊環/新竹報導
  
新竹市衛生局2日表示,農曆春節即將來臨,為保障民眾採買年節食品的安全,針對新竹傳統美食米粉共抽驗6件,結果均合格。另外也抽驗年節相關應景食品,如蘿蔔糕、魚丸、花枝丸、香腸、臘肉、竹笙、金針、木耳等共計100件,檢驗結果都與規定相符全數合格,年節期間民眾來新竹市吃米粉、享美食「安啦」。
 
為把關食安,衛生局持續執行107年度年節食品稽查專案,包括網購年節應景食品製造業者、年節食品販售業稽查暨抽驗及運輸車稽查等三項:一、網購年節應景食品製造業者共稽查2家,結果均限期改善,複查後合格;二、年節食品販售業共查核10家,結果2家限期改善,複查後亦已合格;三、針對轄內4家食品物流業者進行稽查,從運輸過程溫度控管、倉儲環境衛生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進行查核,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代理局長楊清媚表示,為確保低溫食品的安全及品質,產品從生產到消費者的過程溫度的影響是非常重要的,每個環節業者都必須負起責任,衛生局仍會加強稽查及抽驗,以保障民眾食的安全。
 
楊清媚提醒民眾,選購年節產品時,可到信譽良好的商店購買,注意販售場所的衛生環境,產品是否依保存方式冷凍或冷藏,儘量選擇完整包裝、標示清楚的食品;另購買散裝食品則應標示品名、產地及有效日期,適量採購,儘早食用完畢,以確保產品新鮮,避免選購來源不明、顏色過於鮮豔、有刺鼻味、標示不完全或包裝破損的產品,應多食新鮮蔬果,均衡飲食,避免過多的加工食品,以維護健康。
 
楊清媚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製作場所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原物料應先進先出,注意儲藏條件(冷藏攝氏0-7℃,冷凍攝氏負18℃以下),以確保所製售之產品皆符合衛生安全。提供民眾安全食材,切勿販賣來源不明、逾期及標示不清的產品。另應合法使用食品添加物產製食品,確實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違者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並依同法第47條第8款規定,處新臺幣3至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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