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竹塹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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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衛生局抽驗生菜食品2件不符規定 已下架並輔導業者改善製程
日  期: 2017-12-17 至 2017-12-30
內  容: 【記者楊環/新竹報導】新竹市衛生局今(15)日表示,為維護市民食品的安全,衛生局9-11月份針對轄內連鎖超商、連鎖餐飲業及販售業,進行生菜食品抽驗,共抽驗10件,初驗結果2件檢出大腸桿菌群:>1100MPN/g(法規標準:1000 MPN/g以下),與規定不符,其中Subway新竹站前店販售的「美生菜絲」已請業者先行下架,並移外縣市衛生局處辦,待複驗;另Mr.H餐飲業販售的「生菜」,經輔導業者製程衛生後再次複驗已合格。檢驗項目為衛生標準(大腸桿菌及大腸桿菌群),抽驗名單(附件一)公布於本局網站http://dep.hcchb.gov.tw/。 
 
衛生局代理局長楊清媚表示,大腸桿菌及大腸桿菌群為食品衛生指標,食品若未適當保存、個人衛生不佳、食材器具污染,容易孳生微生物。提醒民眾,購買時選擇製程衛生良好、冷藏販售的生菜、商譽佳的店家,購買後儘快食用完畢,以確保食品新鮮安全,若未能立即食用,應存放於7℃以下的冰箱冷藏,於期限內食用完畢。衛生局會持續把關,不定期稽查及抽驗,並辦理業者衛生教育,以保障民眾飲食安全。 
 
楊清媚代理局長呼籲業者,製作生鮮截切蔬果時應注意人員衛生、環境清潔、儲存條件溫度控管、所使用之刀具砧板要隨時清洗等,這些製作過程都是影響微生物生長繁殖的重要因素,因此更應加強落實自主管理與衛生控管,確實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以免影響民眾的健康。
 
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販賣之食品、食品用洗潔劑及其器具、容器或包裝,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違者依同法第48條第7款之規定:「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17條所定標準之規定者,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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