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會 新 聞
竹縣長楊文科化身反酒駕大使 呼籲酒後不開車
【記者楊環/新竹報導】時值冬日進補時節及歲末尾牙旺季,民眾旅遊飲宴機會增加,加上近期發生多起酒駕肇事致人死傷之悲劇,引起社會輿論關注。新竹縣長楊文科於去年12月道安會報上要求加強酒駕執法力度,昨(8)日晚親自化身反酒駕大使,現身於酒駕攔檢勤務中親自向縣民預防宣導,貫徹「酒駕零容忍」之決心,同時呼籲中央加速酒駕修法。
楊文科說,縣府對於酒駕零容忍,特地現身街頭提醒民眾注意3點,第一飲酒要有原則,再聚機會多、第二酒後不開車,請代客叫計程車,指定駕駛最安全、第三酒後宿醉不上道,清醒上路最安全;希望所有鄉親特別注意春節將近,縣府會嚴格執法,行車注意安全,過一個平安年。 警察局交通隊隊長陳鴻德說,1人酒駕可能造成2個家庭以上的悲劇,希望藉由強力及持續執法,有效防制酒後駕車情事發生,確保縣民行的安全,同時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如有飲酒必要,可多加利用「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及「代客開車」等措施,安全返家;同時呼籲中央加速修法進程,酒駕罰責從重從嚴。 陳鴻德說,經縣府警察局統計,去年新竹縣共取締酒駕878件,因酒駕致202人受傷、10人死亡,較前一年(109年)相比,受傷人數雖減少5%,但死亡人數增加100%,尤其 110年全國酒駕事故死亡人數反轉上升之趨勢,縣府警察局於轄內易發生酒駕肇事路段,執行全國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並於重要路口、餐廳、飲酒場所等,實施防治酒駕預防宣導,持續編排取締酒駕勤務,特別針對清晨宿醉、午宴及晚宴飲酒等加強取締。 道安會報執行秘書暨交旅處長游志祥說,「隔夜宿醉」已成為酒駕大宗,許多民眾以為睡覺醒來酒意已退,早上被警察攔下仍算酒駕,須當心「無自覺酒駕」之危險,呼籲民眾前一天有喝酒隔天也不要開車。 警察局提醒酒後駕車如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0.15L/mg(未達0.25L/mg),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如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0.25L/mg以上,將按刑法第185-3「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察局提到,日前交通部於行政院會報告提及,研議修法加重酒駕罰則,包含從嚴認定易科罰金及假釋條件依法從嚴審核、初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沒入車輛、酒駕及拒絕酒測累犯累計期限延長為10年、提高同車乘客罰鍰、酒駕行政裁罰未繳納將優先強制執行等,以保障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