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 合 新 聞
綜 合 新 聞-
日 期:2018-04-27 至 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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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環/新竹報導
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長徐碧雲表示,一年一度的所得稅結算申報期又要登場了。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107年5月1日至107年5月31日止,提醒營利事業及機關或團體務必於申報期間內辦理結算申報及繳納稅款,並鼓勵使用網路申報。分局長徐碧雲還表示,配合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第8項規定納稅者為重要事項陳述者,應填寫「營利事業所得稅聲明事項表」並檢附證明文,併同辦理申報。
徐碧雲補充說明,上開「營利事業所得稅聲明事項表」及「受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新制影響成本費用分析表」已登載於北區國稅局網站,歡迎自行下載並多加利用,倘有疑義可電洽國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為您解答。
徐碧雲說,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第3項規定:「納稅者基於獲得租稅利益,違背稅法之立法目的,濫用法律形式,以非常規交易規避租稅,以達成與交易常規相當之經濟效果。稅捐稽徵機關須根據與實質上經濟利益相當之法律,成立租稅上請求權,並加徵滯納金及利息。」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第8項規定:「有此情形者主管機關不得另課予逃漏稅捐之處罰。但納稅者於申報或調查時,對重要事項隱匿或為虛偽不實陳述或提供不正確資料,致使稅捐稽徵機關短漏核定稅捐者,不在此限。」
該分局補充說明,上開聲明事項表之空白書表,已登載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分稅導覽/營利事業所得稅 /書表下載/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表項下,歡迎自行下載並多加利用。
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還表示,一年一度的所得稅結算申報期又要登場了,為讓納稅人瞭解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新措施,特別整理下列重點供參考:
一、配合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第8項規定,納稅者為重要事項陳述者,應填寫「營利事業所得稅聲明事項表」並檢附證明文件,併同辦理申報。
二、依「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第15點規定,營利事業依105年12月21日修正公布勞動基準法,增加薪資等成本費用致降低純益率,如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並於申報時檢附「受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新制影響成本費用分析表」,與申報書一併申報,其適用該要點之純益率標準,得按該純益率標準之90%計算;營利事業應備妥受影響之成本費用相關資料,供稽徵機關必要時調閱審查:
(一)已依法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二)給付員工薪資已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三、符合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但書規定要件之營利事業,當年度扣除前10年核定虧損前之所得額未達起徵點(12萬元)者,無須將核定之前10年虧損自當年度純益額扣除。至營利事業申報之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上開起徵點,扣除前10年核定虧損時,不得僅扣除至起徵點。
四、簡化採用網路辦理結算申報之非會計師簽證案件應檢送書表:
(一)營利事業:僅需檢附已用印之申報書附件資料封面及相關附件等資料。免再檢附損益及稅額計算表、資產負債表、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及未分配盈餘申報書。
(二)機關或團體:僅需檢附已用印之申報書附件資料封面、主管機關同意函影本及相關附件等資料。免再檢附餘絀及稅額計算表、平衡表。
五、營利事業及機關或團體採用網路方式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者,可於107年6月25日前,透過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上傳應檢送之相關附件資料,上傳後可於107年6月25日前上網查詢,以確認相關資料是否上傳成功。
今年以行動支付繳納綜合所得稅雙重好康大放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表示,為鼓勵民眾利用行動支付繳納綜合所得稅,推出雙重好康活動,除有2萬份100元電子禮券外,並提供32萬元的商品禮券辦理抽獎,獎項相當豐富。
凡是設籍在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及連江縣(馬祖)之納稅義務人,於107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利用網路或稅額試算申報者,以台灣Pay、t wallet、智付寶Pay2go及臺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兆豐銀行、臺灣企銀等8家金融機構行動網銀支付繳納106年度綜合所得稅者,可享雙重好康禮:
第一重:完成行動支付繳稅並捐贈1張雲端發票,即可獲得100元電子禮券,名額限20,000名。
第二重:完成行動支付繳稅即可參加抽獎,將抽出206名幸運者,抽獎獎項計有:
頭獎:1名,獨得商品禮券50,000元;
貳獎:2名,各得商品禮券20,000元;
叁獎:3名,各得商品禮券10,000元;
普獎:200名,各得商品禮券1,000元。
本分局特別提醒民眾可以在5月份報稅前先完成行動支付APP下載及使用載具索取雲端發票,把握這次難得的機會。詳情請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